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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被假释的累犯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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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5 14:2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当前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对于那些一而再再而三犯错,违法的人是可能会构成累犯的,在处罚的时候会加重刑法。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对于被假释的累犯如何确定?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北京刑事律师电话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被假释的累犯如何确定
  假释后是不会构成累犯的。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殊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有漏罪没有判处刑罚,应当撤销假释,就认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需要和新犯的罪实行数罪并罚,此种情况是不构成累犯的。如果假释考验期满,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在假释考验期结束后犯新罪的才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累犯是否有其他的监外服刑刑罚
  累犯与初犯相比,其在客观上造成的危害并无不同,因而从社会危害性上无从说明累犯从重处罚的根据;累犯者在初次犯罪接受刑罚后,国家和社会期待其能有所悔改,改恶向善,然而竟然违背了社会期待再次犯罪,充分说明累犯者较初犯者具有更强的人身危险性,基于特别预防的原理,自然规定较严重的法律后果。
  累犯不可以判缓刑。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假释后是不会构成累犯的,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具体的规定如上。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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