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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青少年犯罪是否适用特殊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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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5 15:50: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实生活中,有些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又犯了徒刑以上的犯罪,此种行为便构成了累犯,需要被从重处罚,那么,我们就会产生疑问,青少年犯罪是否适用特殊累犯呢?重庆房地产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青少年犯罪是否适用特殊累犯
  青少年犯罪不能适用特殊累犯,因为刑法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累犯,特殊累犯作为累犯的一种,也无法被适用于青少年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刑事责任年龄如何划分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累犯的,需要从重进行处罚,青少年犯罪不适用一般累犯,由于特殊累犯是一般累犯的一种特殊形式,所以青少年犯罪也不适用特殊累犯,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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