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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累犯和数罪并罚怎么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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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4 17:49: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如果一个人多次实施犯罪的话那么罪行是要加重处罚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违法犯罪的事情发生。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累犯和数罪并罚怎么实行呢?下面就由北京刑事律师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累犯和数罪并罚怎么实行
  犯有数罪的,依据其所犯的罪名和犯罪情节情形,对数罪进行宣判后,再依据数罪的判处合并处罚,判处管制的,数罪并罚后,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判处拘役的,最高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二十五年。
  对于累犯,则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累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累犯的构成要件如下:
  1.在主观方面,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犯罪分子在犯前罪和后罪时都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3.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也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4.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5年之内。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犯有数罪的,依据其所犯的罪名和犯罪情节情形,对数罪进行宣判后,再依据数罪的判处合并处罚,判拘役的话最高不超过一年时间,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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