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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配偶被判刑,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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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3 20:5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离婚除了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一方进行了违法犯罪,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这个时候怎样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经过哪些程序才能够进行处理。上海婚姻律师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1、女方如果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需要向人民法 院发起离婚诉讼,人民法 院会通知监狱方面,并将传票及离婚起诉书,送达至被监禁的犯罪分子所在监狱,由监狱方面转达相关法律文书。
  夫妻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者其犯罪行为伤害夫妻感情,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人民法 院调解失败后,视为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人民法 院会在坚持离婚一方首次起诉,就判决准予离婚,并将婚内所涉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债务等问题作出依法处理。
  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3、人民法 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界限,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有无和好等方面综合判断。
  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凡属下列情形之一,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人民法 院调解无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4、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 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 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 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 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 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 院管辖。
  2、调解
  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 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3、诉讼中的举证问题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2.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4.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4、判决与上诉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 院应作出判决。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 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二审人民法 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 院可以作出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一方进行违法犯罪的时候,可能会判出比较高的有期徒刑,这个时候会严重的影响到了夫妻之间的感情,这个时候是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如果对方同意可以也签离婚协议进行离婚。以上就是相关回答,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你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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